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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

中共邢台市委统战部    2024-04-10    166/人次

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

今年 2、3 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三、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 2、3 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四、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

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各设区市环评审批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帮助基层解难题、提效率、优服务。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服务办配合)

五、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

组织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约 1200 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牵头部门: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