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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委统战部    2024-04-22    168/人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千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0]299号)及《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促进汽车消费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持续加大促销力度,挖掘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潜能,开展“5000万政企联补年终大惠民”及“2021年汽车消费促销活动”等促消费系列活动。组织汽车销售公司,贸易园区、4S店、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推动便利二手车异地迁移。河北省外在用的车辆迁入我市的,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相应阶段要求对本省内跨市、县流通的二手车,除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外,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各县(市、区)不得指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的其他政策。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市交通局等5部门《关于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助力提振汽车消费潜力。严格办理机动车注册和注销登记业务,为车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初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实现动态清零,进一步净化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改善汽车使用条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通过拆墙并院、连片改造,腾出空间缓解小区停车和充电难问题。落实《邢台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公园、绿地等场所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立体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桩。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针对商场、超市、综合体、文化娱乐场所、医院、车站、学校、老旧小区等停车难重点区域,深入挖掘可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等土地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快补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短板。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优化汽车管理服务。落实国家及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试点推进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等具备条件的机构,通过计量认证依法开展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计量认证的汽车维修企业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委托其依法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做好汽车维修企业开展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提升加油站综合服务能力,拓展消费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依托加油站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促进汽配服务、保险、零售、休闲、旅游、租车、等多业态协同发展,实现油品非油品业务有机结合,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成品油零售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便利店,或同品牌连锁便利店合作,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提升成品油行业服务管理能力,并通过“互联网+APP”模式向社会免费开放,为市民群众生活及企业生产经营用油提供便利化服务,增加便民服务项目,推进加油站向综合服务站转型,促进加油站零售额不断增加。

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发展非油品业务,提供加润滑油、清洗美容及简餐、应急药箱、免费开水等便民服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加强对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房设施建设的监督指导,保障质量和安全,将全自动洗车机列入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范畴,不纳入城市违章建筑物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提振再生资源消费

合理规划再生资源园区,促使再生资源企业入住园区,规范经营,引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搭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平台,促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发展绿色餐饮,推动家政、便民等服务提升

积极创建6家国家级绿色饭店和6家“冀菜崇礼菜单”品牌推广示范店,促进绿色餐饮发展。培育打造1个社区便民消费中心,推动家政行业体质扩容,提升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四、补齐农村消费短板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纵深发展,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体系,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支持我市苹果、板栗、核桃、金银花、枸杞、酸枣、威梨、葡萄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开设网店,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不断扩大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范围,加强示范县农产品上行基础设施、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建设提升。推进农村电商村建设,2020年新增农村电商村100个,2021年继续推进农村电商村建设,全市新增100个。到2025年末,全市农村电商村到达500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促进农村消费,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支持在乡镇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及加工、商品配送、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种服务,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建立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农村商业网店。利用“万村千乡”工程,引导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优化工业品下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以民生问题为重点,集中执法监管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宣传价格政策,震慑不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充分发挥12315举报平合作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畅通举报电话,坚决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依托乡镇政府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引导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强化政策支持

()完善惠企政策措施。鼓励各县(市、区)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对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鼓励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适当减免或缓交租金。允许连锁企业单个门店享受小微企业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流通企业工商用电同价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严查转供电主体电价违法行为,确保电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流通企业给予专项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规范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的信贷支持。优化邢台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入驻金融超市,充分发挥邢易融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撮合”“精准匹配”“自动推荐”等功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提供线上职能匹配,推动双方高效对接。鼓励相关保险机构为企业开展信用销售提供风险保障。完善丰富邢台市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增强政策发布和融资对接能力,吸引整合各方金融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智慧型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提供线上智能匹配,推动双方高效对接。(责任单位: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邢台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金融机构要提前做好统计沟通,综合考虑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企业申请意愿,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到“应延尽延”,鼓励通过线上办理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提供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抵质押物不足的实际,综合考虑企业纳税、用水、用电等情况,开发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产品,不断加大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手段运用,通过线上融资对接等形式,增强信贷投放服务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率(LPR)内嵌到内部价格传导相关环节,提升自主定价能力,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举措,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市场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