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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四项措施”推进市直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邢台市委统战部    2021-01-03    7926/人次

今年以来,邢台市委统战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研究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协助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全市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与市直统战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严格“一岗双责”,压实了责任。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结合新形势要求,修订完善五大类40余项规章制度,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重点完善《部务会议事决策规则》,提升工作效能;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活动的规定(试行)》,对市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进行了规范。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筑牢了底线思维。同时,利用公开栏、网站等载体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权力公开。

三是强化思想教育,注重源头治理。抓好专题学习,紧紧围绕《准则》、《条例》等制度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并组织相关知识测试,让党员干部明规守纪。定期开展党日活动,先后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西柏坡、李家庄中央统战部旧址等地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每月一课,一次一主题,由主要领导带头讲,班子成员轮流讲,营造人人讲廉洁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落实监督执纪有关要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主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强化专项检查,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私自出国(境)、懒政怠政等专项行动进行自查自纠,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等进行专项督查,巩固和深化了作风建设成果。